第54章 地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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帕格尼駛上江上大橋時,林瑾昱看見了那輛眼熟的法拉利。他停下,對方也跟著停下。
江水被天際的火燒雲映成紅色,兩個人下車,都靠在車門上,相對著,手插在褲兜裏。
這裏不會有別的人來,他們也不在乎擋了誰的道。
“已經動手了?”葉微塵問。
林瑾昱點點頭,“嗯。”
“曦時那邊?”
“我和她講過。”
葉微塵低頭看了一會兒地面,擡起頭目光落到很遠的地方,他說,“一天又這樣結束了。”
“知道他死的時候和我講什麽嗎?”林瑾昱笑著。
“什麽?”葉微塵同樣笑。
“他說他等著我們。”
葉微塵輕笑出聲,搖著頭,“真是沒什麽新意的臨死遺言。”
晚風漸起,吹得夕陽的顏色都散了。
家門就在眼前,可是兩個人都沒有要回去的想法。
“今天是你生日。”葉微塵忽然說。他轉身拉開車門,從車裏取出一本畫冊,翻到一頁後遞給林瑾昱,“整理東西的時候看到了,送給你也算物歸原主。”
林瑾昱接過,問,“你還在畫?”
“偶爾心情煩的時候塗兩筆。”葉微塵滿不在乎地說。
林瑾昱的目光落到畫頁上,看清內容後神色有一瞬間結冰,即使化開了空氣還是微寒,“什麽時候.......”他輕聲問。
“以前看你和她總坐在那裏,覺得背影正好入畫,就記下來了。很舊的東西,四五年了。”
而分開,不見,也三年了。
“和她有聯系?”林瑾昱沒擡頭,一只手揣在褲兜裏一只手拿著畫冊,姿勢沒動。
“沒。怎麽會?當初送她去機場的可是我這個哥哥啊,既然決定不讓她沾惹上,即使再想念也不能去把她找回來呀。”
“其實最開始知道伊以是二叔的女兒是我妹妹的時候,”葉微塵走過來靠在帕格尼的車門上,和林瑾昱並肩,“我腦子裏的第一個想法不是這一切到底是怎麽回事,而是.......日後到底該管你叫妹夫還是管伊以叫表嫂,想來想去為了占哥你的便宜,還是叫你妹夫好。”
林瑾昱把畫冊合上,夾在手臂下,笑了笑,“你妹夫,聽著像在罵人。”
葉微塵也笑,笑夠了他說,“哥,這樣挺好的,起碼你知道她定在這世上的某一隅,好好地活著,不是嗎?”
回到長汀,和葉微塵作別,林瑾昱沒回家而是到了荒丘。
穿過茂盛的夏草,墓園靜默,夕陽打在那些精致昂貴的石頭上,有淡淡的流光,比金色柔軟些,比橘色稀薄些。
碑有五。
不知道自己死了以後,會不會也是在這樣,作塵作土,還被一塊石頭壓著,再貼上照片,寫著生卒年,而表情永遠是黑白。
他站在那些墓碑前,夕陽拖出長長的影子,在地上漆黑的一道。忽然看到王朝歌的碑前放了一支白玫瑰,還盛開著,水分飽滿,應該是不久前放下的。
也不知道是誰來過。
林瑾昱想起那位曾經的權力巔峰臨死前和他談過一次,那或許是他們唯一一次推心置腹的談話。那個叫王朝歌的男人,硬抗了那麽多年,終究扛不住了,被子彈一打倒,病魔便趁虛而入,原來人到了一定年齡果然任性不起,被告知時日無多的時候王朝歌很平靜,像是聽完了一場家族匯報而已。他安排好,交代好一切,晚上的時候突然對林瑾昱說想喝點酒。林瑾昱從街上買來了啤酒,坐在窗臺上陪著王朝歌喝。王朝歌說要小心,被護士發現了就糟糕了。說這話的時候他表現得像偷了鄰居家果子的調皮娃。他開始講那些年深日久的往事,也不怕在小輩面前丟臉。
“你愛她麽?”
“如果.......”王朝歌沒有把話說下去,目光飄到了很遠的地方。
“先生,”或許是因為天氣,連語氣都在顫抖,他低下了頭,一只手握著啤酒罐一只手無力地垂著,“我真的很愛她。”
“那孩子還不知道呢。”王朝歌低低地笑,“她來看我,我吩咐所有人不要告訴她病情,只說是普通的感冒。我問她既然已經知道不是我女兒幹嘛還來,她竟然說如此才更要謝謝父親你曾經承認過我。那一刻我就知道她是我的女兒,無論她身上流著誰的血,都是我的孩子。我對她說,伊以,你是個很好的孩子,今後也要正直,要善良,要心無歉疚地活下去,要光明坦蕩。她卻只是哭,這孩子最近總哭,眼睛隨時都是紅的,看著很讓人不忍心。”
“瑾昱,我把一個女兒嫁給你做妻子,另一個,你就讓她在別處,安定地活下去吧。”
曾經煦城商界的皇,臨死遺言竟如此小氣。
竟曦時看了看墻上的時鐘,已經晚上七點了,家裏還是空的。
阿綾家裏有事走了一周還沒回來,林瑾昱“執行公務”晚歸很正常,而那個人呢?竟曦時鬼使神差地走到竟為之的臥房門口,推門進去。
他不在,永遠不在了。
叫爸爸叫了二十幾年,說沒感情肯定是騙人的,況且十二歲之前並不知道生父是住在長汀中央別墅的那個老爺爺。對她也挺好的呀,吃的穿的住的用的,樣樣都最好,又是個聰明的人,害得她一直以為自己從小拿第一都是因為遺傳了爸爸的好基因,曾經揮舞著一百分的試卷跑去和媽媽講媽媽你看我又是一百哦,和爸爸一樣聰明,媽媽卻只是輕輕地摩挲著她的頭發並不接話。記憶中媽媽和爸爸話很少,講起來也是冷冰冰的樣子,兩個人像是客氣的仇人。不知道真相的那些年,還曾經努力扮演小小的和事佬,刻意在飯桌上制造話題讓爸爸媽媽都可以參與進來,以為只要足夠優秀足夠乖巧,那麽便會父母和睦家庭美滿,直到十二歲那年的一個晚上,喝醉酒的父親突然扼住她的脖子大罵她雜種並讓她去死,男人的風度在酒精面前繳械投降,一敗塗地,媽媽從房間裏沖出來把被摜在地上的她摟進懷裏,眼淚一直流,她就縮在媽媽的懷裏和媽媽一起哭。後來真相漸漸浮出來,原來真正的父親是那個總是令爸爸很敬畏的老爺爺,想破頭也想不明白為什麽會是這樣,找答案找了許多年,當年的故事從別人嘴裏聽來只覺得惡心。
“.......竟先生做了錯誤的判斷,那一次失敗令家族的生意大受挫折,幾乎傷及根基,竟先生知道朝歌先生不會輕饒了自己,說不定會像逐出葉浪似的把他逐出長汀.......那天請了朝歌先生到家裏做客,在酒裏加了一點東西,吃到一半竟先生借口自己有事先離開,你媽媽那個時候在旁邊陪著......事情發生後朝歌先生以為是自己的錯,很愧疚,那次事情不但沒有處罰竟先生反而還給了他些股份,你知道的,皇歌即使解散,資產還是在的,不過改頭換面投進了四家公司的股票,朝歌先生的幫助,對竟先生很重要.......”那個被她威逼利誘最後只得投降的老顧問緩緩說。
只覺得惡心,極力忍住了沒吐出來,回家的路上把車開得飛快,違章超速,路面上司機不停沖她按喇叭,煦城的交警騎著摩托車嗖嗖地追,那一刻只想逃,死了也沒關系。
那一年也不過才十八歲,同齡的女孩兒駕照還沒考,她卻已經瘋到把保時捷當火箭開只想撞成一堆廢鐵。
應該恨的一定要恨的,不是恨起碼要討厭吧,你不過是他的一個手段,不過是他的一件工具,他利用你達成很多,給你的那些不過因為他不缺,在你身上花錢又不意味著真的愛你疼你,喝醉酒就會露出本來面目,是會扼住你的脖子眼裏殺意洶湧罵你雜種的那個人啊。
可是,卻也清清楚楚地記得,那一天幼兒園放學,站在校門口背著書包望著下雨的天空發愁,突然聽到有人喊自己的名字,說,“曦時,這裏。”轉頭看見有人撐著一把黑傘從車上下來,站在雨中頃刻就擋去了所有水汽,細小的實在的暖一點一點從腳底爬上來,直抵心臟,不顧一切地跑過去鉆進傘下,他把你抱起笑著說“跑什麽?等爸爸過去啊。”
竟曦時閉上眼睛,那天的雨意暈開在眼裏便成了淚意,一顆一顆地落下來。她坐在樓梯上,沒了平時的威風,像只小狗。
朦朧視線裏忽然多了一雙黑皮鞋,擡頭,林瑾昱正低著頭看她。她覺得有些狼狽,想起來,林瑾昱遞過來手,她伸過去拉住他借力起來,兩個人走回房間的時候,林瑾昱一直想解釋些什麽來安慰她,但是她擦幹凈眼淚說,“我明白。”
竟為之和海外的斯科特家族聯合打算推翻現有局面,甚至把槍口對準了Lin,長汀裏對Lin效忠的顧問們當然支持處決叛徒。
竟曦時先去洗澡,回來時看見林瑾昱正用iPad看著什麽,見她過來就按了電源鍵放到一邊,拿了衣服去浴室。竟曦時打開iPad,視頻暫停,畫面是某個院子,很眼熟。她點開屏幕上那個淡白色的小三角,視頻繼續播放。
“希望哥.......哎,說實話哥你實在是太優秀了,我都不知道該替你許什麽願了。”葉微塵朝旁邊瞟了瞟,然後湊近鏡頭說,“那我就祝你早日成家,早生貴子。”畫面外傳來一個女孩的聲音,“餵,我聽得到。”
接著是林瑾晨,站在鏡頭前很認真地說,“希望哥哥開心,不止是今天而是以後每一天,哥哥也是二十二歲的人了啊,長大了一歲又有更多的事等著哥哥去做吧,但是我相信哥哥都能做好,哥哥最厲害了。”
走廊上響起腳步聲,畫面已經切換到盛危言,竟曦時把視頻拖回原來的進度,17秒的地方,她關了iPad,放回原處。
洗完澡的兩個人在露臺上喝酒,夜風吹得人清醒。
林瑾昱穿著T恤長褲,她發現他好像不太喜歡睡衣浴袍這一類,在穿衣上有某種刻板。酒櫃就在臥室,林瑾昱喝完杯裏的紅酒後進屋拿了白酒,倒了滿滿一杯。竟曦時端著紅酒杯,看著對面的他,他喝得很猛,仰脖便見底,竟曦時笑了一下,他那樣子,真像煦城深夜街頭,路邊攤上抱著啤酒瓶的小混混們。
哪裏還有半點Lin的影子?
他再要倒酒,竟曦時按住他的手阻止了,“明天有大堂會議,顧問們不會想見到你一身酒氣的樣子。”
“心煩。”他說。
竟曦時有些驚訝,看著他,他低著頭露臺燈光打在鼻梁上有清晰的一道,細想想,這是他第一次向她吐露私人感情。一直以來他把自己包得像個柚子,好容易削開一層,還有一層。與他一比,竟曦時只能算橙子。
“為誰?”她問。
伊以在樓下望了一圈,沒看到盛遠,坐在沙發上看書的林瑾晨遞給她一只鼓鼓的信封,說,“他說有事回美國了,這個給你。”
伊以接過,沒急著拆開,在林瑾晨旁邊坐下,林瑾晨很自然把手背貼上她的額頭,“怎麽還是這麽燙?”他起身倒水拿藥,“把這個吃了。”
伊以從他手裏接過水,楞楞地看著他,因為高燒眼神顯得很疲憊,像是隨時都要睡過去的樣子。自從上次重傷,她抵抗力就變得很弱,感冒發燒成為家常便飯。林瑾晨以為她燒糊塗了,她卻突然把頭靠過來,抵在他的肩膀上,說了句,“生日快樂。”
林瑾昱沒有回答她的問題,他整理好自己的情緒,起身進屋,後背忽然貼上來溫度,一雙手環住他的腰,隔著T恤有纖細的觸感。
“我沒有家了。”
“只有你。”
“我們現在開始,好不好?”
他的身體明顯地僵了一下,就在她以為無望的時候,他突然轉過身來,捧住她的臉低頭吻她,急促的,慌亂的,所有的感知都在酒氣中喪失,她只覺得頭暈,不知怎麽的轉了幾個圈就倒在了床上,陷在一片蓬松柔軟中。他雙手撐在她腦袋兩側,狠命地吻她,像是攻擊,溫度和重量一起壓下來,大腦神經頃刻盡數崩壞,迷亂的沼澤,口鼻都被淹沒,呼吸沒了來路去路,幾乎窒息。她沒推開,於是一切解開韁繩的朝深淵滑去,竟曦時能感覺到他貼在自己腰上的手溫度燙得嚇人。林瑾昱把頭埋在她的頸間,室內仿佛騰起熱氣,漫開迷霧。
意識恍惚的,只知道心臟狂跳不已。
“伊伊。”
他忽然輕聲喚。
八月八日,華盛頓,海岸別墅。
只有伊以一個人在。林瑾晨去參加H.E研究所為十六歲的弗裏達舉辦的生日派對。
洛克帶來消息,按下了門鈴。
客廳裏,伊以覺得眼前浮起一片水汽,洛克的臉越來越模糊,四肢越來越重,喉頭一股腥甜,伊以彎腰,地板上瞬間漫開紅色。
“涼宮小姐!”對方大喊。
那封長長的信寫的是中文,因為主人常年不使用中文所以寫得歪歪扭扭,一點也說不上好看,不客氣地說就像胡亂搭在一起的木柴棍。
他說藜也你一定不知道我是什麽時候喜歡上你的。
他說藜也我得承認我從來沒想過會喜歡上你的。
他說藜也你不知道我遇見你的時候有多糟糕,那個時候我剛失去我在世上的唯一親人,我對什麽都不在乎但一旦有在乎的人就恨不得拿命去換。當在乎的徹底沒有了後就開始想還有什麽事能把自己拴在這世界,於是就開始瘋,開始玩,之所以帶著藜也你,不過就是為了消磨時間,給自己找點有趣的事做。把一個想尋死的漂亮女孩訓練成冷血殺手,大概覺得這樣的戲劇還有可以觀看的價值,所以會做。
他說藜也我不太擅長吐露情感這回事,八歲後就沒對人坦白過,連喜歡藜也你也從來沒講出口,即使到了現在也不敢當面說出,說實話我看不慣自己這副欲言又止扭扭捏捏的樣子,像個姑娘似的。
他說藜也人生前二十年我只愛過兩位女性,我母親和我姐姐,可是她們後來都死了,幸好,我又遇見了你。
他說我知道其實藜也你從來沒相信過我對你的喜歡,我能感覺到,在你眼中我們不過是合作關系,各取所需,於你而言,我不過是介於雇主和朋友之間的那類生物,Damn it!說這樣的話真讓人覺得自己無能。
他說藜也你不知道把你送進H.E的那三個月我每天過得有多麽難,我自己試藥的時候都沒那麽疼,我真是恨死自己了,所以那天看到你平安出來我抱了你好久好久,洛克還一直笑話我,說我像個情竇初開的高中生。
他說藜也不知道你是否能理解,我總覺得如果把你變成和我相似的生物,你對我的愛就多一份可能。或者只是單純地想將你與原來的生活徹底割裂,把你完完全全地變成我的所屬物,我知道這樣很自私,但是藜也,如果再選一次,我仍舊會這麽做。
他又說我知道藜也你還忘不了那個男人,其實我必須誠實地講,如果他不是你的前男友的話,我很欣賞他。但是藜也,我不灰心,你之所以愛他不過因為你先遇見了他,我有足夠的信心以時間為籌碼扳回這一局。還有213天,我等得起,等得了。
他又說,藜也,我也沒那麽大度,可以看著自己的未婚妻去為別的男人拼命。
他又說,藜也,有些事就交給我去做,養好身體,吃胖一點,不然婚紗穿起來不好看。
他又說,藜也,這一次我是真的想結束了,徹底告別不喜歡的生活,以前也沒覺得這樣的日子難熬,可是有了藜也你以後,我有了願望,有了想要的生活。所以藜也,你讓我想要去改變。
藜也,我在那不勒斯買了一幢小房子,在桑塔露琪亞海岸,隔著那不勒斯灣可以望到維蘇威火山,我喜歡那地方。
藜也,這是鑰匙。
將來,做我的妻子,和我一起住進去,好不好?
至於什麽時候是由捉弄變成喜歡的?這個問題——
那天她完成任務回來,縮在沙發裏吃三明治,天快要黑了,他坐在她對面接了個電話,起身去倒水,飲水機的位置離門口很近,走回來卻看見她一直盯著自己。
就是那一次,端著手裏的那杯水,室內沒開燈暗沈沈的,可他能清晰地看見她眼睛裏的光,不是勇敢而是害怕,無聲地說不要留我一個人。
於是那一次,他沒叫她涼宮,而是說——
“藜也,我不走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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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水被天際的火燒雲映成紅色,兩個人下車,都靠在車門上,相對著,手插在褲兜裏。
這裏不會有別的人來,他們也不在乎擋了誰的道。
“已經動手了?”葉微塵問。
林瑾昱點點頭,“嗯。”
“曦時那邊?”
“我和她講過。”
葉微塵低頭看了一會兒地面,擡起頭目光落到很遠的地方,他說,“一天又這樣結束了。”
“知道他死的時候和我講什麽嗎?”林瑾昱笑著。
“什麽?”葉微塵同樣笑。
“他說他等著我們。”
葉微塵輕笑出聲,搖著頭,“真是沒什麽新意的臨死遺言。”
晚風漸起,吹得夕陽的顏色都散了。
家門就在眼前,可是兩個人都沒有要回去的想法。
“今天是你生日。”葉微塵忽然說。他轉身拉開車門,從車裏取出一本畫冊,翻到一頁後遞給林瑾昱,“整理東西的時候看到了,送給你也算物歸原主。”
林瑾昱接過,問,“你還在畫?”
“偶爾心情煩的時候塗兩筆。”葉微塵滿不在乎地說。
林瑾昱的目光落到畫頁上,看清內容後神色有一瞬間結冰,即使化開了空氣還是微寒,“什麽時候.......”他輕聲問。
“以前看你和她總坐在那裏,覺得背影正好入畫,就記下來了。很舊的東西,四五年了。”
而分開,不見,也三年了。
“和她有聯系?”林瑾昱沒擡頭,一只手揣在褲兜裏一只手拿著畫冊,姿勢沒動。
“沒。怎麽會?當初送她去機場的可是我這個哥哥啊,既然決定不讓她沾惹上,即使再想念也不能去把她找回來呀。”
“其實最開始知道伊以是二叔的女兒是我妹妹的時候,”葉微塵走過來靠在帕格尼的車門上,和林瑾昱並肩,“我腦子裏的第一個想法不是這一切到底是怎麽回事,而是.......日後到底該管你叫妹夫還是管伊以叫表嫂,想來想去為了占哥你的便宜,還是叫你妹夫好。”
林瑾昱把畫冊合上,夾在手臂下,笑了笑,“你妹夫,聽著像在罵人。”
葉微塵也笑,笑夠了他說,“哥,這樣挺好的,起碼你知道她定在這世上的某一隅,好好地活著,不是嗎?”
回到長汀,和葉微塵作別,林瑾昱沒回家而是到了荒丘。
穿過茂盛的夏草,墓園靜默,夕陽打在那些精致昂貴的石頭上,有淡淡的流光,比金色柔軟些,比橘色稀薄些。
碑有五。
不知道自己死了以後,會不會也是在這樣,作塵作土,還被一塊石頭壓著,再貼上照片,寫著生卒年,而表情永遠是黑白。
他站在那些墓碑前,夕陽拖出長長的影子,在地上漆黑的一道。忽然看到王朝歌的碑前放了一支白玫瑰,還盛開著,水分飽滿,應該是不久前放下的。
也不知道是誰來過。
林瑾昱想起那位曾經的權力巔峰臨死前和他談過一次,那或許是他們唯一一次推心置腹的談話。那個叫王朝歌的男人,硬抗了那麽多年,終究扛不住了,被子彈一打倒,病魔便趁虛而入,原來人到了一定年齡果然任性不起,被告知時日無多的時候王朝歌很平靜,像是聽完了一場家族匯報而已。他安排好,交代好一切,晚上的時候突然對林瑾昱說想喝點酒。林瑾昱從街上買來了啤酒,坐在窗臺上陪著王朝歌喝。王朝歌說要小心,被護士發現了就糟糕了。說這話的時候他表現得像偷了鄰居家果子的調皮娃。他開始講那些年深日久的往事,也不怕在小輩面前丟臉。
“你愛她麽?”
“如果.......”王朝歌沒有把話說下去,目光飄到了很遠的地方。
“先生,”或許是因為天氣,連語氣都在顫抖,他低下了頭,一只手握著啤酒罐一只手無力地垂著,“我真的很愛她。”
“那孩子還不知道呢。”王朝歌低低地笑,“她來看我,我吩咐所有人不要告訴她病情,只說是普通的感冒。我問她既然已經知道不是我女兒幹嘛還來,她竟然說如此才更要謝謝父親你曾經承認過我。那一刻我就知道她是我的女兒,無論她身上流著誰的血,都是我的孩子。我對她說,伊以,你是個很好的孩子,今後也要正直,要善良,要心無歉疚地活下去,要光明坦蕩。她卻只是哭,這孩子最近總哭,眼睛隨時都是紅的,看著很讓人不忍心。”
“瑾昱,我把一個女兒嫁給你做妻子,另一個,你就讓她在別處,安定地活下去吧。”
曾經煦城商界的皇,臨死遺言竟如此小氣。
竟曦時看了看墻上的時鐘,已經晚上七點了,家裏還是空的。
阿綾家裏有事走了一周還沒回來,林瑾昱“執行公務”晚歸很正常,而那個人呢?竟曦時鬼使神差地走到竟為之的臥房門口,推門進去。
他不在,永遠不在了。
叫爸爸叫了二十幾年,說沒感情肯定是騙人的,況且十二歲之前並不知道生父是住在長汀中央別墅的那個老爺爺。對她也挺好的呀,吃的穿的住的用的,樣樣都最好,又是個聰明的人,害得她一直以為自己從小拿第一都是因為遺傳了爸爸的好基因,曾經揮舞著一百分的試卷跑去和媽媽講媽媽你看我又是一百哦,和爸爸一樣聰明,媽媽卻只是輕輕地摩挲著她的頭發並不接話。記憶中媽媽和爸爸話很少,講起來也是冷冰冰的樣子,兩個人像是客氣的仇人。不知道真相的那些年,還曾經努力扮演小小的和事佬,刻意在飯桌上制造話題讓爸爸媽媽都可以參與進來,以為只要足夠優秀足夠乖巧,那麽便會父母和睦家庭美滿,直到十二歲那年的一個晚上,喝醉酒的父親突然扼住她的脖子大罵她雜種並讓她去死,男人的風度在酒精面前繳械投降,一敗塗地,媽媽從房間裏沖出來把被摜在地上的她摟進懷裏,眼淚一直流,她就縮在媽媽的懷裏和媽媽一起哭。後來真相漸漸浮出來,原來真正的父親是那個總是令爸爸很敬畏的老爺爺,想破頭也想不明白為什麽會是這樣,找答案找了許多年,當年的故事從別人嘴裏聽來只覺得惡心。
“.......竟先生做了錯誤的判斷,那一次失敗令家族的生意大受挫折,幾乎傷及根基,竟先生知道朝歌先生不會輕饒了自己,說不定會像逐出葉浪似的把他逐出長汀.......那天請了朝歌先生到家裏做客,在酒裏加了一點東西,吃到一半竟先生借口自己有事先離開,你媽媽那個時候在旁邊陪著......事情發生後朝歌先生以為是自己的錯,很愧疚,那次事情不但沒有處罰竟先生反而還給了他些股份,你知道的,皇歌即使解散,資產還是在的,不過改頭換面投進了四家公司的股票,朝歌先生的幫助,對竟先生很重要.......”那個被她威逼利誘最後只得投降的老顧問緩緩說。
只覺得惡心,極力忍住了沒吐出來,回家的路上把車開得飛快,違章超速,路面上司機不停沖她按喇叭,煦城的交警騎著摩托車嗖嗖地追,那一刻只想逃,死了也沒關系。
那一年也不過才十八歲,同齡的女孩兒駕照還沒考,她卻已經瘋到把保時捷當火箭開只想撞成一堆廢鐵。
應該恨的一定要恨的,不是恨起碼要討厭吧,你不過是他的一個手段,不過是他的一件工具,他利用你達成很多,給你的那些不過因為他不缺,在你身上花錢又不意味著真的愛你疼你,喝醉酒就會露出本來面目,是會扼住你的脖子眼裏殺意洶湧罵你雜種的那個人啊。
可是,卻也清清楚楚地記得,那一天幼兒園放學,站在校門口背著書包望著下雨的天空發愁,突然聽到有人喊自己的名字,說,“曦時,這裏。”轉頭看見有人撐著一把黑傘從車上下來,站在雨中頃刻就擋去了所有水汽,細小的實在的暖一點一點從腳底爬上來,直抵心臟,不顧一切地跑過去鉆進傘下,他把你抱起笑著說“跑什麽?等爸爸過去啊。”
竟曦時閉上眼睛,那天的雨意暈開在眼裏便成了淚意,一顆一顆地落下來。她坐在樓梯上,沒了平時的威風,像只小狗。
朦朧視線裏忽然多了一雙黑皮鞋,擡頭,林瑾昱正低著頭看她。她覺得有些狼狽,想起來,林瑾昱遞過來手,她伸過去拉住他借力起來,兩個人走回房間的時候,林瑾昱一直想解釋些什麽來安慰她,但是她擦幹凈眼淚說,“我明白。”
竟為之和海外的斯科特家族聯合打算推翻現有局面,甚至把槍口對準了Lin,長汀裏對Lin效忠的顧問們當然支持處決叛徒。
竟曦時先去洗澡,回來時看見林瑾昱正用iPad看著什麽,見她過來就按了電源鍵放到一邊,拿了衣服去浴室。竟曦時打開iPad,視頻暫停,畫面是某個院子,很眼熟。她點開屏幕上那個淡白色的小三角,視頻繼續播放。
“希望哥.......哎,說實話哥你實在是太優秀了,我都不知道該替你許什麽願了。”葉微塵朝旁邊瞟了瞟,然後湊近鏡頭說,“那我就祝你早日成家,早生貴子。”畫面外傳來一個女孩的聲音,“餵,我聽得到。”
接著是林瑾晨,站在鏡頭前很認真地說,“希望哥哥開心,不止是今天而是以後每一天,哥哥也是二十二歲的人了啊,長大了一歲又有更多的事等著哥哥去做吧,但是我相信哥哥都能做好,哥哥最厲害了。”
走廊上響起腳步聲,畫面已經切換到盛危言,竟曦時把視頻拖回原來的進度,17秒的地方,她關了iPad,放回原處。
洗完澡的兩個人在露臺上喝酒,夜風吹得人清醒。
林瑾昱穿著T恤長褲,她發現他好像不太喜歡睡衣浴袍這一類,在穿衣上有某種刻板。酒櫃就在臥室,林瑾昱喝完杯裏的紅酒後進屋拿了白酒,倒了滿滿一杯。竟曦時端著紅酒杯,看著對面的他,他喝得很猛,仰脖便見底,竟曦時笑了一下,他那樣子,真像煦城深夜街頭,路邊攤上抱著啤酒瓶的小混混們。
哪裏還有半點Lin的影子?
他再要倒酒,竟曦時按住他的手阻止了,“明天有大堂會議,顧問們不會想見到你一身酒氣的樣子。”
“心煩。”他說。
竟曦時有些驚訝,看著他,他低著頭露臺燈光打在鼻梁上有清晰的一道,細想想,這是他第一次向她吐露私人感情。一直以來他把自己包得像個柚子,好容易削開一層,還有一層。與他一比,竟曦時只能算橙子。
“為誰?”她問。
伊以在樓下望了一圈,沒看到盛遠,坐在沙發上看書的林瑾晨遞給她一只鼓鼓的信封,說,“他說有事回美國了,這個給你。”
伊以接過,沒急著拆開,在林瑾晨旁邊坐下,林瑾晨很自然把手背貼上她的額頭,“怎麽還是這麽燙?”他起身倒水拿藥,“把這個吃了。”
伊以從他手裏接過水,楞楞地看著他,因為高燒眼神顯得很疲憊,像是隨時都要睡過去的樣子。自從上次重傷,她抵抗力就變得很弱,感冒發燒成為家常便飯。林瑾晨以為她燒糊塗了,她卻突然把頭靠過來,抵在他的肩膀上,說了句,“生日快樂。”
林瑾昱沒有回答她的問題,他整理好自己的情緒,起身進屋,後背忽然貼上來溫度,一雙手環住他的腰,隔著T恤有纖細的觸感。
“我沒有家了。”
“只有你。”
“我們現在開始,好不好?”
他的身體明顯地僵了一下,就在她以為無望的時候,他突然轉過身來,捧住她的臉低頭吻她,急促的,慌亂的,所有的感知都在酒氣中喪失,她只覺得頭暈,不知怎麽的轉了幾個圈就倒在了床上,陷在一片蓬松柔軟中。他雙手撐在她腦袋兩側,狠命地吻她,像是攻擊,溫度和重量一起壓下來,大腦神經頃刻盡數崩壞,迷亂的沼澤,口鼻都被淹沒,呼吸沒了來路去路,幾乎窒息。她沒推開,於是一切解開韁繩的朝深淵滑去,竟曦時能感覺到他貼在自己腰上的手溫度燙得嚇人。林瑾昱把頭埋在她的頸間,室內仿佛騰起熱氣,漫開迷霧。
意識恍惚的,只知道心臟狂跳不已。
“伊伊。”
他忽然輕聲喚。
八月八日,華盛頓,海岸別墅。
只有伊以一個人在。林瑾晨去參加H.E研究所為十六歲的弗裏達舉辦的生日派對。
洛克帶來消息,按下了門鈴。
客廳裏,伊以覺得眼前浮起一片水汽,洛克的臉越來越模糊,四肢越來越重,喉頭一股腥甜,伊以彎腰,地板上瞬間漫開紅色。
“涼宮小姐!”對方大喊。
那封長長的信寫的是中文,因為主人常年不使用中文所以寫得歪歪扭扭,一點也說不上好看,不客氣地說就像胡亂搭在一起的木柴棍。
他說藜也你一定不知道我是什麽時候喜歡上你的。
他說藜也我得承認我從來沒想過會喜歡上你的。
他說藜也你不知道我遇見你的時候有多糟糕,那個時候我剛失去我在世上的唯一親人,我對什麽都不在乎但一旦有在乎的人就恨不得拿命去換。當在乎的徹底沒有了後就開始想還有什麽事能把自己拴在這世界,於是就開始瘋,開始玩,之所以帶著藜也你,不過就是為了消磨時間,給自己找點有趣的事做。把一個想尋死的漂亮女孩訓練成冷血殺手,大概覺得這樣的戲劇還有可以觀看的價值,所以會做。
他說藜也我不太擅長吐露情感這回事,八歲後就沒對人坦白過,連喜歡藜也你也從來沒講出口,即使到了現在也不敢當面說出,說實話我看不慣自己這副欲言又止扭扭捏捏的樣子,像個姑娘似的。
他說藜也人生前二十年我只愛過兩位女性,我母親和我姐姐,可是她們後來都死了,幸好,我又遇見了你。
他說我知道其實藜也你從來沒相信過我對你的喜歡,我能感覺到,在你眼中我們不過是合作關系,各取所需,於你而言,我不過是介於雇主和朋友之間的那類生物,Damn it!說這樣的話真讓人覺得自己無能。
他說藜也你不知道把你送進H.E的那三個月我每天過得有多麽難,我自己試藥的時候都沒那麽疼,我真是恨死自己了,所以那天看到你平安出來我抱了你好久好久,洛克還一直笑話我,說我像個情竇初開的高中生。
他說藜也不知道你是否能理解,我總覺得如果把你變成和我相似的生物,你對我的愛就多一份可能。或者只是單純地想將你與原來的生活徹底割裂,把你完完全全地變成我的所屬物,我知道這樣很自私,但是藜也,如果再選一次,我仍舊會這麽做。
他又說我知道藜也你還忘不了那個男人,其實我必須誠實地講,如果他不是你的前男友的話,我很欣賞他。但是藜也,我不灰心,你之所以愛他不過因為你先遇見了他,我有足夠的信心以時間為籌碼扳回這一局。還有213天,我等得起,等得了。
他又說,藜也,我也沒那麽大度,可以看著自己的未婚妻去為別的男人拼命。
他又說,藜也,有些事就交給我去做,養好身體,吃胖一點,不然婚紗穿起來不好看。
他又說,藜也,這一次我是真的想結束了,徹底告別不喜歡的生活,以前也沒覺得這樣的日子難熬,可是有了藜也你以後,我有了願望,有了想要的生活。所以藜也,你讓我想要去改變。
藜也,我在那不勒斯買了一幢小房子,在桑塔露琪亞海岸,隔著那不勒斯灣可以望到維蘇威火山,我喜歡那地方。
藜也,這是鑰匙。
將來,做我的妻子,和我一起住進去,好不好?
至於什麽時候是由捉弄變成喜歡的?這個問題——
那天她完成任務回來,縮在沙發裏吃三明治,天快要黑了,他坐在她對面接了個電話,起身去倒水,飲水機的位置離門口很近,走回來卻看見她一直盯著自己。
就是那一次,端著手裏的那杯水,室內沒開燈暗沈沈的,可他能清晰地看見她眼睛裏的光,不是勇敢而是害怕,無聲地說不要留我一個人。
於是那一次,他沒叫她涼宮,而是說——
“藜也,我不走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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